基金名稱 大華銀新加坡房地產收益基金NB月配(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大華銀投信
成立日期 2020年7月27日 基金經理人 徐慧芸
基金規模 13.45億元(台幣) (2024/03/31) 成立時規模 52,210千元(美元)
基金類型 不動產證券化型 保管銀行 元大商業銀行
定期定額 計價幣別 美元
最高手續費(%) 3.0000 買回手續費率(%) 本基金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現行非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為零。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但定時定額及同一基金間轉換得不適用上述之短線交易限制。
最高管理年費(%) 1.8000 最高保管費(%) 0.2600
主要投資區域 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 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 88091357H 配息頻率 月配
申購淨值日 贖回淨值日
備註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近五年報酬率及費用率 / 通路報酬資訊
投資標的 國內第一檔以投資新加坡REIT為主題的基金。新加坡REIT市場規模穩定成長,且該類資產為新加坡交易所第二大板塊,佔新交所市值10%以上。不僅如此,新加坡REIT為全球主要REIT市場中股利率最高的市場之一,且新幣具有兌美元匯率穩定之優勢。
銷售機構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2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信託業利害關係人交易告知事項:合庫投信為受託人之利害關係人,投資於該公司發行或代理之基金係屬信託業法第25條及第27條之利害關係交易。
註9: 淨值日說明:T為本行下單投資日之淨值;T+1為本行下單投資日之次一營業日之淨值。詳情請參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舉例:客戶於10/9(日)網路下單贖回淨值日為T+1之基金,因10/10(一)適逢國定假日,故本行實際下單投資日(T)為10/11(二),爰該筆贖回交易適用之淨值日(T+1)為10/12(三)。